时间:2022-03-16 来源:贵阳执行律师网 浏览:461次
夫妻持股的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夫妻离婚可否要求分割对持股公司对子公司享有的财产权益,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其投资收益虽为公司资产权益,但股东对公司资产权益的享有是通过持股来实现。夫妻享有的公司股权,不仅包括持股公司自身的资产利益,还应包含持股公司的对外投资利益,其所投资设立的子公司的股权及财产性权益亦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一种观点认为: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均属于公司的财产,并不属于公司股东个人财产。
我们赞同第二种观点,夫妻离婚可以对股权进行分割,股权作价时应考虑公司经营状况,包括对外投资收益等,但作为公司股东不应直接主张公司对外投资所形成的财产性权益,因为公司是独立法人,其财产权具有独立性,并不属于股东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