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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执行分配方案有异议,应当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不属于执行异议案件的审查范围。
某融资担保公司不能偿还欠款,团队律师龙梦霓接受委托,经过调查,认为股东存在抽逃出资,后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