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5 来源:贵阳执行律师网 浏览:1188次
建立企业私募股权融资管理机构。由于私募股权融资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在进行企业私募股权融资的过程中,企业机构管理者必须具备风险预测、判断、承受能力,建立融资管理机构,全面分析市场因素、投资者方因素,合理预测风险,提出有效的预防风险措施。同时,国家应完善相应的融资政策、法律,为企业提供良好的融资环境,为企业建立私募股权融资管理机构提供法律依据及政策支持,并鼓励、支持企业进入私募股权市场。
加强企业私募股权融资风险防范。私募股权融资在中小企业中运用,不仅可使企业获得充足的资金,还为企业提供运行、管理经验,改进企业的生产技术,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推进企业发展。同时,在私募股权融资中,企业也面临挑战与风险,企业价值的低估、控制权的流失等都可能为企业带来一定的资金风险。对于企业而言,应不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全面评估自身企业、市场、投资者,确保合适的融资金额,选择正确的融资渠道,进行合理融资,降低风险因素。并及时了解外部经济环境变化、企业内部变化、行业政策变化,全面分析融资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出防范措施,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改善中小企业私募股权融资的法律环境。在实践私募股权融资的过程中,存在并购法律风险、组织治理风险、发行风险等法律风险。在融资中,为了降低这些法律风险,政府应积极发挥作用,制定相关法律政策,完善监管体系[2]。政府应积极出台相应的法律,对合伙制基金的设立给予支持,并适度放宽政策限制,为国内金融机构投资私募股权基金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与环境,确保其在合理范围内实施私募投资。同时,政府应对其运作的相关法律规范进行明确,加强对资金管理人的监管。制定严格的法律规范,帮助企业防范私募融资遇到的风险。但是,对于社保基金、金融机构等投资机构而言,政府还应放宽其进行私募股权投资的限制,为其制定配套政策,为企业融资提供条件,确保企业获取经营资金,促进企业经营。
提供私募股权投资的合理退出机制。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在其成长阶段,私募资本对其投资,其投资目的并不是在短期内从中小企业中获取红利分配,而是在于选择最适当的时机退出投资,并利用资本的良性循环,从而获得长期资本。目前,在一些发达国家,主要通过上市退出、产权交易市场退出、清算退出、并购退出等方式进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在我国,要想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多层次、多区域的资本市场,就需要为各种资产提供相应的交易市场。因此,政府应加强对不同层次的场内市场进行完善,通过调节发审制度,在确保风险得到控制的基础上,对市场标准进行适度降低。此外,完善场外市场,以此补充场内市场,将更多的退出渠道提供给私募投资者。
私募股权投资方完善其服务。对于私募股权投资方而言,为了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应从以下几方面完善服务职能:首先,加强对融资企业的调查。对于目前的一些中小企业而言,在私募股权融资过程中,往往存在不能客观评价自身、过于乐观的问题。因此,投资者在投资前,应对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管理能力、市场发展潜能、资金流动状况等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合理投资,为企业提供针对性、个性化的投资方案,给予合理的经营建议。其次,加强企业的投后管理,在现存的私募股权融资前端市场,存在同质化现象,在前期投资中,各家投资公司采取相似的投资模式,投资缺乏针对性,从而不利于企业的个性发展,不利于投资者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对企业的投后管理是未来投资者竞争力的核心所在。加强投后管理,帮助企业加强产品的技术含量、提升管理能力、完善经营模型,促进企业的全面发展,提高企业对投资者的满意度,加强合作关系,实现投资方与融资方的双赢。
由于中小企业自身实力弱、规模小、信用较低等特点的影响,企业融资存在一定的难度,企业存在一定的资金短缺问题。在经济发展、企业成长的需求下,结合私募股权的特点,私募股权融资在我国中小企业中广泛运用,在运用过程中,需要企业、政府、投资方加强自身管理,采取合理措施,为私募股权融资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服务,确保融资的合理运行,促进企业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