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5 来源:贵阳执行律师网 浏览:1393次
企业想要实施股权激励制度,一定要根据不同的战略导向,有针对性的选择激励方式,让被激励对象与股东一同享受公司成长带来的收益。
三种模式各有利弊和适用范围,不同情况可以选择不同的激励模式。
具体还是得看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人员情况、业务规模、原股东的想法等实际情况进行合适的方案设计。
实股:
适合比较成熟的、发展期的、拟上市的或者拟挂牌的,已上市或者已挂牌的企业。
最好是企业处于上升期,因为员工在企业里面工作,他看得到公司的发展,出资意愿就强很多,激励的效果也比较好、员工的收益也比较高。
至于拟上市的或者拟挂牌的企业,也比较适合做实股,一方面报材料之后和上市之后做实股限制就比较多,另一方面上市前获得的股份在上市成功后可以给员工带来很丰厚的回报。
已上市或者已挂牌的企业,就可以通过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做股权激励,也是比较常见的。
期权:
适合互联网型、初创期、科技型的企业,主要是考虑到公司需要一段时间来考察下拟激励的对象,员工需要一段时间了解公司的商业模式。
当然,也可以在期权的基础上,缴纳一定的保证金,过渡到期股模式,再进一步过渡到实股。
虚拟股:
适合连锁类型的、贸易型的企业,另外对外籍员工也很适用。
特别是餐饮连锁、零售连锁的,单店较好核算收益,人员相对比较稳定,很适合就单店的经营进行激励。单店做得好,店内的主要负责人员的收益就高,再浅显不过的道理。